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可以在村里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在参保地的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级别而异,一般在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60%。
- 门诊慢性病报销 :
- 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农村居民,在办理了门诊慢性病认定手续后,其门诊治疗费用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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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在住院时,需要先扣除一定的起付线金额,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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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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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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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30%。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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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要携带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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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应在次年度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上年度的报销结算,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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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诊时,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便更方便地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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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当地的报销政策和比例,确保手续完备,避免报销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