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消农村合作医疗,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 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城乡合作医疗经办点 :
-
如果新农合已经扣除费用且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使用,您可以到您所在的镇城乡合作医疗经办点申请退回已交的费用。
-
如果已经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需要注销参保信息的,应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或单位出具的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的证明(加盖公章),到当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 拨打12333咨询电话 :
-
参保人员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医保卡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等申请取消,或者拨打12333咨询直接取消。
-
致电保险电话12333,在电话中提供身份证、医疗号码,服务人员即可办理取消。
- 上班时间去当地社保中心咨询取消 :
- 直接上班时间去当地社保中心咨询取消即可。
- 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 :
- 由单位出具预参合职工医保证明信,带合作医疗证、户口簿、个人身份证到县新农合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由新农合办公室出具已注销证明,持此证明由单位办理职工医保。
建议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最便捷的取消方式,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以确保注销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