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门诊、住院和大病医疗
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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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 :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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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 :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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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 :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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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 :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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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 :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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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 :5000元。
- 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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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 :包括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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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 :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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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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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 :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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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 :包括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等。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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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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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1.1万元-10万元报销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封顶线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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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 :每多参保一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提高总额可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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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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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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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980元,二级医院720元,一级医院540元。
这些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