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报销金是指 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因医疗费用产生而可以从医疗保险基金中获得的部分报销金额 。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由医保基金予以支付的部分。
城乡医疗报销金主要来源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该基金由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政府补贴等共同组成。
具体到报销比例和范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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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心卫生室:报销比例为60%,每次看病有药费限制,限制为10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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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40%,每次看病需要的各项费用限额为50元,处方药的限制额度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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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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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报销比例为20%。
- 住院报销比例标准 :
- 在当地有参保医疗保险,大病报销比例为5000元以上将进行分段补偿,5001-10000元之间的补偿比例为65%,10001-18000元的补偿标准为7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