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是农民自愿参加的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硬性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指标、向乡村干部搞任务包干摊派、强迫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代缴以及强迫农民贷款缴纳经费等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错误做法。
尽管有这些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偏差。例如,一些地方机构为了政绩或全覆盖的目标,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合理的执行手段,如强制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因此,虽然法律规定合作医疗是自愿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农民仍然需要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执行情况,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建议农民在参加合作医疗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遇到不合理要求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