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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合作医疗(新农合)在省外是能够报销的 。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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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参保地的新农合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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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手续 :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必须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未经转诊直接到省外住院的,可能无法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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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进行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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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来说,门诊报销比例在村级卫生院最高可达60%,镇级卫生院为40%,二级医院为30%,三级医院则为20%。住院报销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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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直接进行报销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会指引参保人办理补记账手续。若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参保地规定,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建议在报销前先咨询当地社保工作人员或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以确保手续完备,避免报销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