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做检查,社保是否能报销取决于多种因素,以下是具体情况:
住院检查
住院期间的检查费用如果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项目,是可以报销的。这些项目通常包括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报销时需要先扣除起付线,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不同地区、不同医院级别、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险,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门诊检查
门诊检查费用的报销情况则相对复杂。在一些地区,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发生的检验、检查等医疗服务项目,只要在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均可按照门诊统筹报销政策报销。例如,参保人在区人民医院(二级)门诊进行的检查项目,如CT、彩超、核磁共振等,只要符合医保目录和相关政策规定,就可以报销。不过,门诊检查费用的报销通常有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限制,起付线一般在300元左右,报销比例根据地区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一般在50%至85%之间。
特殊情况
急诊、抢救:如果是在急诊、抢救情况下进行的检查,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通常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特定疾病:对于一些特定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部分地区可能会有特殊的门诊报销政策,包括检查费用的报销。
公共卫生服务:如果检查项目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如肿瘤的人群筛查等,这些费用通常不由医保基金支付,而是通过公共卫生服务等渠道予以解决。
不予报销的情况
非疾病治疗目的的检查:如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非疾病治疗目的的检查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超出医保目录范围的检查项目:如果检查项目不在医保“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医保也不予报销。
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检查费用:如因交通事故等由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其检查费用应由第三方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