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医保定点医院 并不需要每年定一次 。如果参保人选择保持原有定点医院不变,可以直接到原定点医院就医并记账,无需办理任何定点手续。这一政策简化了就医流程,方便了参保人员。
然而,如果参保人超过一个自然年度未在原定点医院就医,则需重新进行定点。此外,每年1月1日起,随着新的医保年度的开始,医保参保人也有权重新选择定点医院。
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他们可以选择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视同社区”的二级医院),然后再选择其他医院作为“大点”。门诊选点原则上是一年一定,若需变更,应在每年的9月至12月之间办理手续。若未办理变更手续,则默认继续使用上一年度的选点。
综上所述,医保定点的更新并非固定每年一次,而是根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进行动态管理。参保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政策变化,适时办理定点手续或变更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