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特殊病种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费用负担相对较重,适合在门诊治疗的疾病。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工医保特殊病种:
恶性肿瘤类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待遇:包括门诊放化疗、针对性药物治疗和辅助检查和用药,基金支付限额为15万元/年、10万元/年和2万元/年。
恶性肿瘤(康复治疗,放疗、化疗):属于衡南县2025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特殊病种范围。
器官移植术后类
器官移植(含造血干细胞)术后抗排异治疗待遇:包括抗排异药物治疗和辅助检查和用药,基金支付限额为8万元/年和1万元/年。
慢性肾功能衰竭类
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待遇:包括透析费用和辅助检查用药费用,基金支付限额为6.9万元/年和1.5万元/年。
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属于衡南县2025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特殊病种范围。
血液系统疾病类
血友病:分为轻型、中型和重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元/年、5万元/年和10万元/年。
再生障碍性贫血:属于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
免疫系统疾病类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
类风湿关节炎:属于2024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提供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病种。
神经系统疾病类
运动神经元病:属于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
帕金森病:属于衡南县2025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特殊病种范围。
传染性疾病类
艾滋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按人头包干使用。
肺结核:属于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
其他疾病类
严重精神障碍: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按人头包干使用。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属于2024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提供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病种。
不同地区的职工医保特殊病种范围和待遇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病种和政策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查阅相关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