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对于门诊定点医院的选择数量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具体规定:
广州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选择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小点)、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医)、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选定的就医机构。
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学生参保人应在广州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1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可以再选择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大点)。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在广州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1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
北京
本市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可选定3-4家本人的定点医院。根据自己使用情况,可对选定的医院进行变更。参保人员线上可通过“京通”小程序或“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线下可到北京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请变更。
济南
职工医保:自2024年1月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受定点数量限制。
居民医保:参保人可选择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
广宁
2024年1月1日起,参保人可调整为选定1到3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通用规定
一般情况下,居民医保门诊能定点的医院数量一般为4个。这一规定允许参保人员根据个人需求和就医习惯,在社保部门公布的具有社保医疗资格的医院名单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