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使用职工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规定:
烟台市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
大连市
特殊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
其他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广州市
在职职工:不设起付线。
退休人员:不设起付线。
一般情况
起付线:一般在300-1800元不等,具体标准因地区和医院级别而异。
封顶线:门诊报销一般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2000元、5000元、6000元等,具体限额因地区而异。
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医保政策进行查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