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在部分地区是可以报销产检费用的。从2025年起,国家医保政策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过,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比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政策:
河南省
报销政策:2025年起,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门诊保障范围,可通过门诊统筹在年度限额内报销50%以上。
缴费时间: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居民,可继续缴纳居民医保费,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开始享受2025年的居民医保待遇,且医保不追溯报销待遇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
珠海市
报销政策:2023年11月1日起,珠海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市内产检的,应选定一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费用结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每孕次支付限额为2000元;在市外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的,选择一家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每孕次支付限额为2000元。
贵州省
报销政策:从2023年10月起,贵州省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产检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孕周期内,产前检查报销额度为600元,可以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报销,最高可报销到1100元-1200元。报销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60%,三级医院报销50%。
办理方式:参保人享受产检待遇需要进行产检登记,确诊怀孕后,先在确诊医院或通过“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APP进行产前检查登记。登记后,在医院发生的产检费用就可以直接报销。
广州市
报销政策:居民参保人怀孕期间可以在广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选定1家作为产检医院,选定后产检将按照诊疗项目执行报销,不分甲、乙类,报销待遇标准为50%,报销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孕次300元。
办理方式:孕妈妈可以准备好身份证、社保卡、妊娠诊断证明等材料,登录“穗好办”APP,点击【办事】→进入【医保】专题→点击【产前检查确认】按指引进行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