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缴费中,“统筹” 是一个和医保制度密切相关的概念。
一、基本含义
统筹主要是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我国的医保体系包括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两部分。当患者就医产生医疗费用时,有些费用是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一定的规则来报销支付的。
例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去看病,对于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会先扣除一个起付线(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起付线有所不同),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就会根据医保报销政策,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假设在某地区,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线是 1000 元,报销比例是 80%。如果参保人住院花费了 10000 元医保目录内的费用,那么先扣除 1000 元起付线,剩下的 9000 元,统筹基金就会支付 9000×80% = 7200 元,个人需要支付 1800 元(起付线 1000 元 + 自付比例部分 800 元)。
二、统筹的运作机制
医保目录范围
医保有规定的目录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只有在这些目录范围内的费用,才有可能进入统筹报销的范畴。例如,一些进口的、价格昂贵且非治疗必需的药品可能不在医保药品目录内,那么这部分费用就不能通过统筹基金来支付。
像基本的感冒药、抗生素(在合理使用情况下)、心脏支架等符合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相关费用,就可以按规定由统筹基金参与支付。
支付方式
有按项目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就是根据医疗服务中的每一项具体服务(如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来分别计算费用并报销。
按病种付费则是对于某个特定疾病,医保和医院约定一个总的付费标准,统筹基金按照这个标准支付相应比例的费用。例如,对于阑尾炎手术,医保部门和医院规定总的支付标准是 10000 元,报销比例是 70%,那么统筹基金就支付 7000 元,个人支付 3000 元。
限额规定
统筹基金对支付的医疗费用有最高支付限额。这个限额因地区、医保类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比如,有些地区的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可能是 10 万元左右,超过这个限额的部分,就需要患者自己承担或者通过其他商业保险等途径来解决。
医院缴费中的统筹部分体现了医保制度的共济功能,通过大家共同缴纳医保费用,形成统筹基金,来帮助患病的人分担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