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级别
在我国,大学教授的职称等级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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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教授 :这是教授职称中的最高级别,通常由两院院士或在某领域有杰出贡献的学者担任。一级教授不仅享有学术界的最高地位,还具备副部级待遇,由国家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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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教授 :此级别的教授在学术界的地位仅次于一级教授,通常是各高校或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如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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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授 :三级教授一般是在学界工作时间较长并取得一定突破的正教授,例如学科负责人、市骨干、青年精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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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教授 :这是正教授职称中的最低级别,相当于从副教授晋升而来,是学术生涯的“半山腰”。
综上所述,大学教授的职称等级共 分为四个级别 ,从一级到四级,其级别和含金量呈递减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