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公务员体检不合格的疾病:
心血管系统
器质性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血压异常: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呼吸系统
结核病:未临床治愈或治愈后不稳定者。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
消化系统
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如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
血液系统
血液系统疾病:如白血病、淋巴瘤等。
严重贫血:如血红蛋白男性低于90g/L、女性低于80g/L。
内分泌系统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内仍有症状和体征者。
神经系统
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等。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
泌尿系统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
传染病
艾滋病、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等。
其他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
这些疾病在公务员体检中通常会被判定为不合格。如果考生有上述疾病,建议在报考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了解具体情况和可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