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参保人员是指 参加省直单位职工或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的人员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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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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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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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驻济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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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属驻济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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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属驻济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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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校职工和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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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公务员 。
这些人员通过参加省直医保,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并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省直医保的统筹范围由省负责,与市级医保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