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事件涉及多名公职人员,以下是处分人员名单:
- 何托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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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原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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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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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江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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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原宁乡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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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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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变相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李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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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开福区原农业林业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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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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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杨宏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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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天心区新开铺街道党工委原委员、人大工委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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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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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些处分体现了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