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癌症的报销政策如下:
- 报销比例 :
-
门诊报销比例 :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
住院报销比例 :
-
镇卫生院报销60%。
-
二级医院报销40%。
-
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医疗报销 :
-
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每年还可限额补偿1.1万元用于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
- 其他注意事项 :
-
报销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门诊发票、住院发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费用明细清单、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等。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综上所述,新农合对癌症手术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不同而有所差异,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65%-85%。建议患者在就诊时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