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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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在参保地的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就诊,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年度医保报销限额为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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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 高血压和糖尿病专项用药保障 :
- 城乡居民 :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0%,高血压药品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药品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两项可合并享受,年度支付限额合计960元。
- 门诊慢特病 :
- 城乡居民 :47个门诊慢特病病种纳入医保报销,不设起付标准,除单列支付和参照住院政策的病种,其他病种的报销比例为70%,年度限额1260元至42000元不等。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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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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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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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或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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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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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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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属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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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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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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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12%,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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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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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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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2。
- 大病保险 :
- 居民医保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湖南省相关政策执行,具体数额需参考当地政策文件。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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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最新政策 :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查看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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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合适医疗机构 :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和限额不同,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可以最大化利用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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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药品目录 :部分特效药、进口药或特殊治疗项目可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需自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请以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