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并非不能走医保报销,只是门诊医保报销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范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说明:
不予报销的情形
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的,医保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
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保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
医保目录以外的内容:参保人员在医院发生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范围之外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非疾病治疗项目: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不属于治疗范畴,医保不予支付。
应由第三方负担的费用:参保人员由第三方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医保不予报销。
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由一些政府的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公益性的服务,如一类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这些基本是由国家来支付,所以医保就不报销了。
境外就医:境外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予报销的。
可以报销的情形
普通门诊统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如2024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规定,在职人员起付标准为800元/年,报销比例为65%,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年,报销比例为70%,年度报销限额为9000元。
门诊慢性病:对于一些门诊治疗周期长、费用花费高的慢性疾病,如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建立了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其报销政策与住院基本相当。
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员享受门特待遇须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诊,选定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就诊医疗机构。通过审核确认后,参保人在门诊治疗该病可以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医保报销待遇。
综上所述,门诊能否走医保报销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就医的医疗机构是否为定点机构、所患疾病是否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是否达到起付线等。随着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门诊报销的范围和比例也在逐步提高,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