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主要 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 。具体来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养老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养老院。此外,其他相关部门也会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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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与行业监管 :民政部门负责起草养老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养老机构进行资质审核、日常监督和行业指导,以确保养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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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控制 :民政部门需要制定服务标准和评估体系,以控制养老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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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与支持 :民政部门还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因此,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养老院,都主要归民政部门管理。对于公办养老院,通常由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直接管理;而对于民办养老院,如果是在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批准成立的,则归工商部门管理,但最终的指导和监督职责仍在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