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务员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
-
在职人员:
-
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
-
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1000元的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0%,个人负担20%。
-
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0%。
-
退休人员:
-
门诊起付线以上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
-
当现金支付(包括历年账户)累计支付达到700元的门诊起付线时,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公务员个人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85%,个人负担15%。
-
当在起付线以上再自负500元时,以上部分回单位报销95%。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
在职人员:
-
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0%,个人负担10%。
-
住院费用超过10000元的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4%,个人负担6%。
-
退休人员:
-
住院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负担5%。
-
住院费用超过10000元的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7%,个人负担3%。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长沙市公务员及其退休人员,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定期查阅长沙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