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如下:
- 累计缴费年限 :
- 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 视同缴费年限 :
-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 延迟退休 :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提前1个月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 一次性补缴 :
- 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 享受待遇 :
- 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30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费用。
建议:
-
参保人员应尽早缴纳医保费用,以确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
对于延迟退休的情况,建议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并明确延迟退休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