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报销和拿回去报销不一样,主要有以下区别:
备案要求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拿回去报销 :一般无需提前备案,但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办备案手续。
就医管理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拿回去报销 :执行参保地的医保目录。
费用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出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拿回去报销 :参保人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参保地再进行手工报销。
报销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拿回去报销 :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