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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医保卡 能够 跨省使用。广西的医保卡不仅可以在广西区内使用,而且已经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27个省区实现了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这些省区的异地就医时,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之间直接进行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再报销,从而大大简化了异地就医的流程和手续。
此外,广西医疗保障局也不断扩展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以满足在广西居住或工作的外省参保人员能够就近就医的需求。
因此,如果您是广西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国27个已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省区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并享受直接结算的便利。在异地就医时,您需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并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可以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