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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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 :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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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 :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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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 :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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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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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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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30%。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减轻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建议您根据具体的医疗费用和就诊地点,计算实际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