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备案后报销主要分为两种方式: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以下是具体介绍:
直接结算
就医前提 :需在开通跨省联网服务的定点医院就医。可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查询定点医院是否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院收费端口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即可。
报销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使用就医地的医保目录,但按照参保地的报销政策来确定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手工报销
就医前提 :如果就医的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或者因医保系统故障等原因未能直接结算,参保人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 :准备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如发票、处方、费用清单、病历等,回参保地后,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具体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报销政策 :手工报销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执行,包括医保目录、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等。
异地备案后报销需注意以下几点:
备案有效期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一般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较短,如 3-6 个月。
就医地选择 :备案时需明确就医地,备案后只能在选定的就医地直接结算。
特殊情况 :对于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经参保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个人承诺书后,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