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跨市就医一般需要报备,即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需要备案的情况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例如,退休后随子女在外地长期居住的老人,或者在外地有工作且长期驻外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比如,因病情需要从参保地转诊到其他城市的医院就医,或者在外地旅游时突发疾病需要在当地医院急诊抢救的人员,都需要进行备案。
备案方式
线上备案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等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例如,广东省的参保人可以通过 “粤医保” 小程序办理跨省 / 省内异地就医备案,还可以查询备案信息、就医结算记录以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线下备案 :参保人也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手续。例如,需要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市医保大厅领取《市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到异地医保机构盖章认定,再将填好后的申领表拿回参保地医保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
特殊情况
部分地区对于省内跨市就医的备案流程有所简化。如四川、云南等省份参保人,在省内无论是异地常驻、省内务工还是临时出差,在非参保地就医结算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按照 “签个人承诺免证明材料、即时开通、即时享受” 的原则,在就医地直接结算费用。
广东省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省内跨市就医可直接医保报销,参保人员无需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