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广西居民医保 可以 异地报销。以下是广西医保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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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政策 :自2023年7月1日起,广西实行自治区内异地就医购药“免备案”管理服务。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以享受自治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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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广西医保卡已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27个省区实现了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这意味着参保人员在这些省区的异地就医时,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之间直接进行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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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 :广西在原来开通5个病种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再增加开通5个病种。已取得上述10个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可在开通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后,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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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参加广西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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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手续。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应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完成上述步骤后,可以在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综上所述,广西居民医保不仅可以在自治区内异地就医购药,还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了解相关政策,确保顺利享受异地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