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原则上需要在住院前办理,但部分地区政策有所放宽,允许在出院前补办备案手续。以下是详细说明:
住院前办理
跨省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一般要求先备案,后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备案开始时间应早于住院时间,这样可以确保在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避免出院后报销的繁琐手续。
所需材料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以及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个人承诺书,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办理备案。
出院前补办
跨省异地就医 :允许出院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生病住院之前没有来得及办理备案,可以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备案,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所需材料 :补办备案时,需要把备案开始时间选择在办理入院、就诊前的日期,其他材料与住院前办理备案所需材料相同。
办理方式 :补办备案可以通过上述线上途径或线下经办机构窗口进行。
出院后补办
跨省异地就医 :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行为已经结束,并办理出院,自行结算医疗费用,回到参保地后,可以按照参保地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并将保存好的医疗凭证等各种单据,提交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