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广西医保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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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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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55%。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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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55%,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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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65%、60%、55%。
- 起付线 :
-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这些调整旨在优化医保报销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