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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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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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测绘图纸 (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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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查档证明 (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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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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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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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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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 (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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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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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若为未婚人士,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契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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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若已组建家庭,需同时出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书及家庭户口簿,并附上契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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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房产所有权凭证 (即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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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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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 (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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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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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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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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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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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产局,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