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看病医保报销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以下是具体介绍:
直接结算
备案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办理。
就医 :备案成功后,选择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结算 :就医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按照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的原则,由医院收费端口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
手工报销
垫付费用 :如果就医的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或者因其他原因未能直接结算,参保人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
准备材料 :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如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
提交申请 :回参保地后,按规定向医保部门申请手工报销。北京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由单位提交材料申请手工报销;北京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社保所提交材料申请手工报销。
特殊情况
急诊抢救 :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补办备案 :来不及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也可以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医保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