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居民医保省内异地报销比例会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以及是否办理了相关转诊手续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的报销比例:
宁安市城乡居民医保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备案信息通过后,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宁安市政策。
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按照在宁安市住院支付比例下浮10%。
自行转诊备案人员:在异地的住院费用,按照在宁安市住院支付比例基础上下浮20%。
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
省内异地住院:起付线由原来增加1倍下调为0.5倍。
安徽省城乡居民医保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报销待遇参照参保地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执行。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在规范转诊的情况下,省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80%,二级和县级为75%,三级(市属)为70%,三级(省属)为65%。
自行、要求外出就医人员: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在自行、要求外出的情况下,省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0%,二级和县级为65%,三级(市属)为60%,三级(省属)为55%。
湖南省城乡居民医保
医保报销比例: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左右、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左右、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左右。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
省内跨市就医: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
国家医保局规定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具体报销比例还需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