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因地区而异,不同地区的政策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地区的报销额度情况:
宁安市
住院报销:乡镇卫生院及其他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60元,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65%。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普通门诊:在一个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年度起付标准50元,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
大庆市
住院报销:市内三级医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是65%(未成年人8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90%。全员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报销额度55万。
普通门诊:在市内公立卫生医疗机构享受200元门诊统筹待遇。
铜陵市
基本医疗保险: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保年度报销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普通门诊: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限额150元。
宝清县
住院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域内住院起付标准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多次住院按就医次数每次住院依次递减100元,最低起付标准不低于200元,市域内继续实行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支付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大病保险:2025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14500元,普通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上海市
大病保险:2025年,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