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的新政策及标准如下: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报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通常稳定在50%左右,在乡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可达70%。部分地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医疗费用按80%比例报销。
两病门诊报销: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两病”患者,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慢性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
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及其他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60元,三级医疗机构700元。
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及其他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65%。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三级医院报销75%。
大病保险报销
起付线:13000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人员起付线5000元。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3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
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
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补偿;
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
封顶线:40万元/年。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人员不设封顶线。
特殊人群减免方案
60岁以上低保老人:可免费参保,养老金低于200元的老人可享受50%-70%的缴费减免,实际缴费额度在200-280元不等。
连续参保激励:连续参保3年以上,大病报销比例提高5%;连续参保5年以上,门诊报销比例提高3%,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
其他待遇
生育限额补助待遇:
一孩: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
二孩:顺产1500元、难产1700元、剖宫产2000元;
三孩及以上:顺产3000元、难产3200元、剖宫产3500元。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参保居民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