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如下:
-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0%。
- 三级医疗机构 :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60%。
- 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 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7%,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 一级医疗机构 :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 二级医疗机构 :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7%,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 三级医疗机构 :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95%。
- 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 :
- 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 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 :
- 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综合以上信息,重庆医保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在70%至95%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医疗费用的金额有所不同。建议退休人员在就医时,了解具体的医疗费用金额和医疗机构的等级,以便准确计算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