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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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 :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疾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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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 :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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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 :其医疗报销费用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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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到21年以下 :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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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 :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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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周岁以上老人 :在省内县级及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均按80%。
因此,80岁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一般为80%,但具体比例还需根据退休职工的工龄、是否属于特定伤残人员等因素进行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