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医院的人才引进待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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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职称等级待参加单位职称竞聘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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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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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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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生活补贴12万元/年,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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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专项考核合格:生活补贴10万元/年,购房补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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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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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生活补贴4万元/年,购房补贴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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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专项考核合格:生活补贴3万元/年,购房补贴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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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高校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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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至乡镇卫生院工作,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生活补贴2万元/年,购房补贴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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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至北部偏远乡镇卫生院(如路口镇、高桥镇等)且年度专项考核合格及以上:生活补贴2万元/年,购房补贴2万元,另给予1万元/年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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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在长沙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纳入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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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与补贴发放 :在最低服务期内实行年度专项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生活补贴,当年补贴在次年发放,服务期满后不再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生活补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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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高校毕业生 :若在长沙县首次购房,可获得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且若年度专项考核优秀,每年可额外获得12万元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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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高校毕业生 :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且考核合格,每年可额外获得3万元的生活补贴和3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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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高校毕业生 :在北部偏远乡镇卫生院工作且考核合格,每年可额外获得1万元的生活补贴和2万元的购房补贴,共计3万元。
这些待遇旨在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医疗人才,提升长沙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议有意向的人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