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断交后补交是否能报销,取决于医保类型和断缴时间等因素,以下是不同情况的分析:
职工医保
断缴 3 个月以内 :一般可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参保,次月可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断缴 3 个月以上 :补缴后,各统筹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 6 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
非集中征缴期缴费或断缴人员 :自 2025 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 3 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缴 1 年,在 3 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允许参保人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 1 年的费用可以减少 1 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连续参保 2 年(含)以上人员 :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且中断缴费 3 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 3 个月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统筹地区规定执行,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 6 个月。
特殊情况
新生儿 :出生后 90 天内参保缴费的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享受财政补助政策,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学生 :鼓励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统一参保缴费。自 2025 年起,新入学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首次在学籍地参保缴费,医保待遇享受期为自缴费之日起至次年 12 月 31 日。
特殊群体 :连续 2 年(含 2 年)以上参加基本医保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退出其他制度保障 3 个月内,如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 12333,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