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异地生育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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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后,急诊、抢救而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按100%的支付比例享受社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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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急诊、抢救而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按60%的支付比例享受社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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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满1年,并未在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过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50%的支付比例享受社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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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保未满1年,无论是否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外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均按50%的支付比例享受社保待遇 。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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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生育情况是否符合上述报销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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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提供相应的医疗资料,如医疗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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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管理中心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