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跨省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转院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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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连续住院且符合转院规定的,连续计算起付标准,按转诊前后最高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确定,统筹支付比例不需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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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内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到市外医疗机构的,转院前后分别计算起付标准,统筹支付比例按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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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前 :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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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后 :按市外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
- 自行就医情况 :
- 参保人未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或未按规定转院、未按规定申请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自行选择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会降低。
- 急诊抢救情况 :
- 在医疗机构高收费病区住院的,参保人如能提供与普通病区费用差价的,则按普通病区收费标准计报。
- 跨省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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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医保报销比例根据情况的不同报销的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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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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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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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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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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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按80%报销,贵重药品按70%报销,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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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广东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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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三千元的可报销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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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元以下的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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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元以下的报销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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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元以上的报销9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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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应提前了解并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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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