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停缴后补缴能否立马报销,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停缴 3 个月以内
根据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 3 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停缴 3 个月以上
如果停缴超过 3 个月再进行补缴,通常会被视为重新参保,一般会有 3-6 个月的等待期,需要等到等待期过后才能重新使用医保进行报销,在此期间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不过,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兰州市规定,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的,补缴成功后,参保人将恢复医保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亦可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