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
- 在选定定点社区服务机构就诊或转诊到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报销70%。
- 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或专科医院门诊就诊 :
- 转诊到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60%。
- 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诊 :
- 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诊,可以报销50%。
- 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
- 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 门诊抢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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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可以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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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可以报销6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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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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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年度累计基本医疗费用大于10万元的,按8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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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年度累计基本医疗费用大于10万元的,按8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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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年度累计基本医疗费用大于10万元的,按75%计算)。
- 大病保险补助 :
- 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可根据连续参保缴费时间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具体支付比例和限额根据参保时间有所不同。
- 其他特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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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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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为8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