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医保 可以 转往外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医保和社保是可以跟随本人转移的,但医保不是累计的,不可以补缴,只能年度享受和使用,而社保是累计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补缴。具体转移流程如下:
- 办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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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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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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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参保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缴费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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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医保局会出具转移函,然后参保人员需要到转入地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 转移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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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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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医保局出具转移函,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转入地医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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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医保局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情况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清算,并将结余资金汇入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账户。
- 医保保障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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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诊查费、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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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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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特殊科室的治疗、检查费用,例如心理科、中医科等。
建议您在办理医保转移前,先咨询转入地的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接收条件和流程,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