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安置报销比例因地区、医保类型和就医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医保异地安置报销比例情况:
鞍山市
起付标准:2000元。
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45%。
在职职工:55%。
退休职工:60%。
牡丹江市
异地安置人员待遇标准: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享受待遇。
抚顺市
异地安置类的报销比例:异地安置就医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照抚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部分地区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变化情况
跨省就医职工和居民待遇: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同等待遇水平。
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城镇职工:
省内一类(三甲医院):80%。
二类:85%。
三类:90%。
跨省异地转诊住院支付比例:
一类70%(三甲医院)。
二类75%。
三类80%。
跨省异地急诊抢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执行原待遇政策,支付比例为80%。
城乡居民:
省内一类(三甲医院):60%。
二类省、市级:70%。
二类县级:75%。
三类:85%。
跨省住院支付比例:
异地转诊和急诊抢救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类55%。
二类省、市级60%。
二类县级65%。
三类75%。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