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是否备案以及就医类型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介绍: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门诊:按非社区的比例报销。具体来说,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40%,70岁以下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45%、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50%,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95%。
住院:报销比例与南京本地相同。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7%、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8%;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7%;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3%。
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门诊和住院:零星报销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在南京非社区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例如,原本非社区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为40%,未备案则报销比例为20%。
特殊情况
急诊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需立即治疗并出具急诊诊断证明: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不降低基金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