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医保统筹支付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对于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可以使用医保统筹基金进行支付。具体来说,参保人员需要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在开通了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保统筹基金将按照规定的支付标准和比例,对这部分费用进行报销。
药店医保统筹支付的流程
开具处方:参保人员首先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医生开具外配处方。
选择药店:参保人员凭外配处方选择已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
购药结算:在药店购药时,参保人员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药店工作人员核验处方和医保信息。
医保报销:医保系统自动计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和参保人员自付部分,统筹基金直接支付给药店。
完成购药:参保人员支付自付部分后,完成购药过程。
注意事项
处方要求: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医师开具,并且需要符合医保规定。
药品范围:购买的药品必须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才能享受统筹支付。
支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与本统筹地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