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在跨省药店的使用情况如下:
已实现全国跨省药店购药直接结算
全国范围内已基本实现医保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住院、门诊、药店购药等多种场景。参保人员只需在就医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支持跨省使用的定点药店购药时直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
可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跨省共济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请“医保钱包”,开通后可将个人账户的资金转给同样开通过医保钱包的近亲属,供其在药店购药等场景使用。使用医保钱包支付时,需转账人和收款人的地区均开通了“医保钱包”功能。
需满足一定条件
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备案通过后,其医保卡才能在异地药店使用。
药店需为定点药店:只有在支持跨省使用的定点药店,参保人员才能使用医保卡进行购药结算。
开通医保钱包:如果想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转账人和收款人都需要开通“医保钱包”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