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住院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就医情况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 自行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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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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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予支付
- 转诊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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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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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定点医院门诊部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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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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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不予支付
- 门诊抢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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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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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60%
- 急诊抢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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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外,直接到本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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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本市医疗机构急诊住院:7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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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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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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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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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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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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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二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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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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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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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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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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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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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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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 其他特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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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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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享受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各段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统账结合退休人员增加1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东莞社保住院的报销比例在70%至85%之间,具体比例取决于就医的医疗机构类型、是否通过转诊、缴费档次以及是否属于特殊群体等因素。建议参保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缴费档次,以最大化享受医保待遇。